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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二、三分厂车间办公环境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5/30 17:42:08浏览:12055次
招标编号:ZXWT-2023-110
开标时间:2023/6/21 9:30:00

项目概况

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二、三分厂车间办公环境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3-110

项目名称: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二、三分厂车间办公环境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649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2172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二、三分厂车间办公环境改造

1

486498.00

462172.88

46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包:1 

明细

描述

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者,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投标邀请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或发邮箱zhixin04@126.com,我公司将招标(采购)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名: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刀石山路8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0591-63063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            

联系方式:张小青、杨天合、杨敏敏0591-87616211-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青、杨天合、杨敏敏

电 话:  0591-87616211-814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7530730    0591-88318332、87571097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1@126.com        技术支持:福州刷新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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