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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儿童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6 17:27:47浏览:125次
招标编号:ZXWT-2024-485

项目概况

福建省儿童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4-485

项目名称:福建省儿童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福建省儿童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

1项

166000

1600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福建省儿童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工程金额4290.6万元。工作内容包括土建及配套安装、机电系统工程、专项安装、园林绿化、信息化建设、修缮等工程以及勘察、临电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需预、结算的项目。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格式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或传真)。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磋商响应声明

按第五章格式提供。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营业执照

凡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a7书面声明

提供以下声明函: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声明函或存在虚假声明视为无效响应。

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a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a9磋商保证金

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二)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儿童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山镇横屿路966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86112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郑雪妹、廖丽松、张博艺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雪妹、廖丽松、张博艺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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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7530730    0591-88318332、87571097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1@126.com        技术支持:福州富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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